报告总共选择了多少对象,在这些对象中有多少对象不能被分解。
将显示以下提示:
单独分解:
对选定对象逐个进行修改。将为每个对象显示以下提示。
全部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颜色、线型、线宽和图层。将显示与颜色、线型、线宽和图层选项相关联的提示。
颜色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颜色。
输入 bylayer 继承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的颜色。 输入 byblock 继承分解对象的颜色。 输入 t 将真彩色应用到选定的对象。 输入 co 将加载的配色系统中的颜色应用到选定的对象。 图层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所在的图层。默认选项是继承当前图层而不是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。
线型设置分解对象之后部件对象的线型。
输入 bylayer 继承分解对象所在的图层的线型。
输入 byblock 继承分解对象的线型。
线宽设置分解部件对象后部件对象的线宽。
从父块继承如果部件对象的颜色、线型和线宽为“BYBLOCK”并且对象是在图层 0 上绘制的,则将部件对象的颜色、线型、线宽和图层设定为分解对象的对应项。
分解将一个合成对象分解为单个的部件对象,这与 EXPLODE 命令的功能完全一样。
全局
将修改应用到所有选定的对象上。